当前位置:首页信息中心 — 借鉴国际经验 完善节能制度
站内搜索

请输入要搜索的内容:

 
   借鉴国际经验 完善节能制度

借鉴国际经验 完善节能制度
——中法《中国住宅领域提高能效与可持续发展》项目考察报告
□ 建设部科技司国际科技合作处  王建清

“中国住宅领域提高能效与可持续发展”项目是中法合作开展“在中国开展建筑节能计划”第二期的内容。作为项目合作一部分,受ADEME邀请,2007年初建设部科技司组团赴法进行了考察。

法国建筑节能法规制度
法国就业、社会和谐和住房部(原设备交通装备部)城市发展住宅和建筑司建筑质量和可持续发展部负责建筑领域的节能工作。
背景及基本情况
法国建筑节能的发展也是起源于经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能源、环境问题,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因素:1、自然资源的消耗;2、能源价格的上涨;3、气候变化;4、建筑能耗大。
目前法国共有住宅3000万套(约20-30亿立方米),公共建筑8亿平方米,建筑消耗总能源的40%以上。法国建筑温室气体排放从1990年到2004年增长了22%,建筑温室气体排放占总排放量的19%。
法国第一个建筑节能法规起源于70年代,传统的法规主要针对新建建筑。到目前为止也还没有既有建筑改造的法规,但有一些鼓励和限制的政策措施。
法国建筑节能法规体系,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1969年《建设与建筑节能法》出台,要求采暖温度低于19度;
1974年,要求建筑保温,对大于400KW的锅炉进行诊断;
1982年提出要考虑太阳对建筑的影响(辐射);
1988年提出对采暖设备的能效规定;
2000年要求对建筑能耗进行动态计算(室内外温度的计算),即颁布的《RT2000》;
2006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颁布《RT2005》。
法规体系的起源及主要内容
与其他欧盟国家一样,法国建筑节能法规体系,首先依据欧盟的相关规定。以《2002年欧洲能源指令》和《2004年气候计划》为依据,2004年出台了《简化法》,2005年出台了《能源法》。以《简化法》和《能源法》为基础,2006年—2007年实施了能效证书制度,2007年对既有建筑改造提出了要求。同时,依据《2002年欧洲能源指令》、《2004年气候计划》和对新建筑提出要求的《RT2000》,颁布了《RT2005》。
法国逐步完善其法规体系的目标主要有三个:一是与温室气体排放作斗争;二是控制费用的上升;三是鼓励强有力的系统建设和建设技术的应用。
1、《2004年气候计划》的内容
该气候计划的内容是以鼓励措施为主。由于法国的能源主要是水电、核电,核电在法国能源结构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法国也是第一个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国家,也是可再生能源利用最多的国家。因此法国的建筑能效较高,温室气体排放低。法国每套住宅年排放CO22.4吨。从1990年—2005年建筑部分的CO2排放量只增长了6%,而建筑面积增加了18%。
《气候计划》的目标包括改变人的习惯,研发推广高性能的技术,减少排碳能源的使用,利用可再生能源。《气候变化》的预算由ADEME进行管理,并在逐步增加。2008年预计预算占国家总预算的1%。《气候变化》中所包含的鼓励措施主要有:
(1)免税政策。旧房改造所用新设备投入,通过减免税给予鼓励,政府为此少收入10亿欧元。
(2)对企业的鼓励。一是加速折旧,二是对能源销售企业(天然气、电力)提出规定和限制,如电力公司售电时应要求用户节能,否则,政府会给予电力公司处罚。
(3)减少房屋地税(地方税),减免5年。
(4)要求地方政府也要提出鼓励措施。
(5)ADEME的资助也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套。
(6)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的新开发项目,必须要有综合的评估办法,要求区域CO2的排放增量应等于零。
2、能效标识证书制度
2006年—2007年实施的能效证书制度主要是评估建筑物能效。出售的住宅从2006年11月实施,出租的从2007年实施。包括:
(1)对建筑物特性进行诊断;
(2)能耗状况诊断;
(3)建筑物温室气体排放;
(4)从节约成本和提高能效考虑提出改进的意见。
综合起来,能效证书主要包括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两个方面。评估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建筑而不同。
对温室气体排放采用两种评估体系:对居住建筑(单体建筑、公寓)一般采用计算的办法;对非居住建筑一般依据运行情况。
能效证书有效期为10年。
能效标识分为两级:HPE:小于参考能耗的10%;THPE:小于参考能耗20%。目前正在研究可再生能源标识和低能耗标识。
能效标识证书的颁发,首先是机构或个人都可以向政府委托的资格认证机构(COFRAC)申请颁发证书的资格,获得资格后,就可以从事建筑物的测评和证书的颁发工作。
3、既有建筑改造
目前法国正在建立既有建筑改造的政策法规体系,当前存在的问题包括:无测试数据;要在建筑各部分与整体之间进行平衡。
法国对既有建筑的改造也有一定的鼓励措施,在融资政策上主要通过减税(包括增值税)来对改造进行激励。如增值税会从16.6%下降到5.1%。
改造要求的原则:一是具有现实性,可以实现,不能太复杂;二是在改造时遵守法规。
法国既有建筑的改造是根据不同的建筑物面积的大小和改造费用采用不同的改造方式:
(1)大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改造成本大于造价的25%。首先要计算能效,其次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在改造围护结构和设备时,有三方面要求:一是能耗小于既定值;二是散热量与太阳辐射差小于既定值,设备满足最低要求;三是提供菜单式技术方案。
(2)小于1000平方米,改造成本小于造价25%。对部件提出最低要求;包括锅炉、门窗、采暖系统、空调、热水、可再生能源利用、保温材料、通风照明等等。
对于第一种情况,要求2007年11月1日实施;对于第二种情况,在2007年7月1日实施。
4、新建建筑能效
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RT2005》。在《RT2000》的基础上,再节能15%,同时限制空调的使用。法国计划每五年颁布一次节能法。预计在2020年能耗将在2000年的基础上降低40%。
新建建筑节能采用对比法,使建筑性能要高于参照建筑的指标。良好性能是通过各个单项实现的,如果单项指标低于参照指标,必须要保证整体综合指标高于参照指标,同时单项指标也不能低于一个最低值。
在《RT2005》中,引入了一些新的内容:如能耗最大限值(根据能源种类、气候区来定);可再生能源利用;生态建筑的概念;提高夏季舒适性的要求;更多考虑建筑物热惰性;提高对围护结构和设备的要求。
5、示范工程建设(HQE)
设备部开展高环境质量住宅的示范工程建设,并颁发HQE证书,分为四个部分、14项指标:选址与建造、运行管理、舒适度、健康。该概念1994年引入法国,1996年成立协会,1997年获得商标注册。2001年出版了细化的框架,目前也正在修改。HQE的颁发区分三类:非居住建筑、公寓、单体居住建筑(分别由CSTB、QUALITEL和CEQUAMI颁发)。目前已有50个项目获得CSTB的HQE公共建筑的认证。TROYER工程技术学院的示范就是范例。该示范考虑到了利用通风与热惰性保温;在朝向上考虑到自然采光,减少照明;采用外遮阳减少太阳的热辐射;外墙采用少维护的材料;整个建筑物大多采用自然材料,如木材;收集雨水用于冲厕用水;水箱采用4升等等。
HQE实际上是利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建筑。

可供借鉴的经验
1、法规体系的完善。法国在建筑节能方面面对的问题与我国有所不同。最大的区别是能源结构。法国能源结构主要以核能和水电为主。在环境上的压力上要轻于我国(法国碳交易远不如其他发达国家积极)。但同时,法国也非常重视节能问题,从资源消耗、经济承受力、以及全球气候变化出发,考虑建筑能效的提高。相对来讲,法国的建筑节能工作要落后于德国、荷兰等国家。但是,法国在建筑节能上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其根源在于法国在欧盟的大背景下,根据欧盟能源指令,逐步完善了本国的节能法规体系。
2、参与、参谋与执行机构的作用。法国在建筑节能上得以很好地推进,在于国家逐步建立了一整套的执行体系。不仅是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群众的参与,更在于充分发挥科研及有关公立机构的作用(如CSTB、ADEME等等),甚至由这些机构掌握一定的资金,保证政府政策的执行,支持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这些机构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而我国则缺乏相应机构群体作用的发挥,除了政府倡导外,科研机构和介于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中间层面机构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3、政府的经济政策。无论是法国还是其他欧洲国家,政府推动建筑节能与环境保护,必然有一定的政策支持,特别是税收、贷款优惠等经济政策的支持。而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但看得见的政策支持微乎其微,政策支撑力度不大,主要靠政府的强制措施。
4、示范工程建设引导与广泛主动的参与机制。在包括法国在内的欧洲国家,都非常重视示范工程的示范作用。并通过能效证书、可持续建筑、高环境质量住宅等等各种形式的示范工程、证书的发放来引导和鼓励节能环保型建筑的建设。而且,各种示范、证书制度,大多都是在政府的倡导下,完全的市场行为和自愿的行为,都由一种广泛、主动、积极参与机制吸引各方参与到建筑节能中来。

本新闻发表于:2007-8-8 9: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