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近期通过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明确财政补助资金量与节能减排量挂钩、考核确认、以奖代补为主。根据广西自治区党政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本级财政加大了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在2008年预算中安排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明确资金支持重点、原则和方式。方案要求财政补助资金量与节能减排量挂钩,考核确认、以奖代补为主,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等为原则,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污染小企业等为资金支持重点。同时,相关主管部门要整合其他资金,倾斜安排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鼓励和推动各市、各有关企业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 |